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1438號 財產所有人:汪正綱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新莊區 | 思源 | 1022-0000 | 167.39 | 5分之1 | 6,40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01377-000 |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段1022-0000地號--------------新北市新莊區中港路138巷7弄13號5樓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總面積:117.6平方公尺;住家用) | 5樓層: 100.44陽台: 17.16合計: 117.6 | 全部 3,370,000元 | ||||||||||
備考 | ||||||||||||||
2 | 06079-000 |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段1022-0000地號--------------鋼筋混凝土造(第5層樓增建第5樓層未登記部分:3.30合計: 3.3全部 90,000元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路138巷7弄13號5樓 | 部分;面積:3.30平方公尺;住家用) | ||||||
備考 |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查封時為空屋,屋內天花板因受潮有部分剝落,目測似有嚴重漏水,且遭斷水斷電,現無人居住使用,本件拍賣之1377建號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三、本件拍賣之6079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增建面積以地政機關函覆之測量成果核列,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四、遺留於本件標的內之動產,因屋內動產並不在拍賣範圍內,如拍定後仍遺留有價值之遺留物在現場,本院尚須依強制執行法第100條之規定命拍定人保管遺留物、拍照、造具遺留物清冊陳報法院、限期債務人領回、鑑價、詢價、拍賣等,需耗費相當時日,請投標人注意,評估後再行投標。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8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80,000元。 四、上列不動產設定之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