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8350號 財產所有人:梁毅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高雄市 | 苓雅區 | 五權 | 841-1 | 32 | 3分之1 | 922,000元 | |||||||
備考 | 第四種住宅區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 |||||||||||||
1 | 2885 |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五權段841-1地號--------------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和平 一 路 36 巷 42 號未保存登記建物 | 一層: 29.59二層: 34.83合計: 64.42 | 3分之1 | 554,000元 | |||||||||
備考 | 本未登記建物總面積64.42平方公尺,其中約4.1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占用鄰地地號為五權段833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且查無分管契約 | |||||||||||||
使用情形 | 113年2月22日查封時,標的為債務人及家人(共有人自住),債務人稱先前漏水已修繕,建物為整 |
(續上頁) | |
棟二層樓未保存登記建物,屋況普通,1樓狹窄,2樓有前後2間房間。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鄰近文化中心生活圈,交通環境佳,公園綠地充足,建物所在位置為3米巷道,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7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6,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土地、建物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七、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特別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