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8504號 財產所有人:林傳宗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 1404 商業區146.00 20分之5 94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樓 層 面 積合 計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2252 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1404地號--------------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中山路二段112號鋼骨鐵皮、住家用、001層一層: 62.19合計: 62.19100000分之5000016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於本院113年3月27日查封期日,地政人員稱1404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中山路2段112及114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債權人稱依前案於110年3月10日照片顯示,2252建號建物為倉庫,之前曾出租作為車庫使用,被查封後就封起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續上頁)
二、2252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兩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000元。
四、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