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004238號 財產所有人:鄭潔馨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獅頭驛 63-23 82.00 4分之1 224,000元
備考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第四頁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一層: 56.80二層: 56.80合計: 113.6
1 73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63-23地號--------------苗栗縣南庄鄉南江村25鄰29號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4分之1 96,000元
備考
2 198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63-23地號--------------苗栗縣南庄鄉南江村25鄰29號住家用、加強磚造、鋼架造鐵皮一層: 22三層: 56.80合計: 78.84分之1 64,000元
備考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3月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現場無門牌,一樓前方雨遮、二樓後方、三樓全部,為增建,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債權人於113年3月14日具狀陳報:一樓無人居住、二、三樓為債務人之堂弟居住使用;建物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以上之情係據債權人陳報,本院不為實體認定,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
三、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7,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暫編198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