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6806號 財產所有人:張斐萍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苗栗縣 | 公館鄉 | 尖山 | 1077-10 | 83.00 | 全部 | 2,560,000元 | |
(續上頁) | |||||||||
備考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255 | 苗栗縣公館鄉尖山段1077-10地號--------------苗栗縣公館鄉尖山村14鄰166號住家用、2層樓房RC磚造 | 一層: 44.15二層: 48.96合計: 93.11陽台4.81 | 全部 416,000元 | |||||
備考 | |||||||||
2 | 773 | 苗栗縣公館鄉尖山段1077-10地號--------------苗栗縣公館鄉尖山村14鄰166號住家用、鋁架造、磚造一層: 12.74三層: 53.77合計: 66.51雨遮20.72 全部 103,000元 | |||||||
備考 |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院於113年1月26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為自住,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據地政人員指稱:建物一樓前方雨遮、後方廚房有增建、三樓為增建,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拍定後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7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16,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暫編773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