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57305號 財產所有人:林敬恆即林俊吉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北市 | 中山區 | 德惠 | 四 | 310 | 1291 | 20000分之24 | 487,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2935 | 臺北市中山區德惠段四小段310地號--------------新生北路3段74號地下室 | 11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地下層: 1020.35合計: 1020.35 | 3000分之43 | 103,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一、2935建號建物自德惠街52號有樓梯可進入,作為停車場使用,經現場管理員稱因私人買賣移轉停車位,故無法得知債務人之停車位編號為何,管委會沒有約定停車位使用、移轉之方式,故拍定人應自行查明有無停車位使用權,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二、拍賣標的2935建號建物係為停車位,雖係拍賣應有部分,因停車位為類似區分所有建物,可獨立使用,故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續上頁) | |
三、保證金新台幣:118,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