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68826號 財產所有人:郭貴春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80 | 高雄市美濃區吉和段558地號--------------高雄市美濃區下九寮13號 | 1層: 62.4合計: 62.4 | 全部 | 231,000元 | ||
備考 |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
(續上頁)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 如備註欄所示。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12月8日查封時,標的建物無門牌,為磚造一層樓建物,前面有二個大門,一個只有房間,沒有相通,該建物上面另搭建鴿舍。據鄰居在場稱,標的建物為債務人之堂弟居住使用;上開鴿舍為第三人所有,且非該建物之增建。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建物坐落之土地為國有土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僅拍賣建物,其坐落之土地屬國有財產,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七、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依謄本指出,本案建物座落基地吉和段558地號,經查債務人並未登記土地所有權。如無合法坐落權源,該建物將來恐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八、本件建物坐落之基地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投標人於拍定後是否需向國有財產署承租基地,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九、本件拍賣建物,其坐落之基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後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後段之規定,就拍賣之建物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 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一、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二、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特別拍賣)。 |
相關物件
112司執字第068826號
房
高雄市
美濃區
美濃區
高雄市美濃區下九寮13號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31,000 元
18坪(62.4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18坪(62.40平方公尺) X 全部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231,000
2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