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014967號 財產所有人:姜尚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彰化市 南郭 南郭 38-199 164 15分之1 512,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5821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段南郭小段38-199地號--------------彰化市中山路二段644巷6之10號三樓加強磚造、3層、住家用三層: 73.80合計: 73.85分之1 102,400元
備考
2 12834彰化縣彰化市南郭段南郭小段38-199地號--------------彰化市中山路二段644巷6之10號三樓住家用 三層: 7.13合計: 7.13第三層雨遮4.68平方公尺。
5分之1 25,600元
備考 本建號係增建部分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查封時無人應門,經函警協查亦查無使用情形。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二、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斟酌注意,並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8,000元。
四、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土地為彰化市都市計畫住宅區。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