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6542號 財產所有人:林靖家即林松泰之限定繼承人、林彥彤即林松泰之限定繼承人、林彥薰即林松泰之限定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嘉義縣 | 新港鄉 | 新月眉潭 | 413 | 165.17 | 公同共有5分之1 | 308,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298棟次 | 嘉義縣新港鄉新月眉潭段413地號--------------嘉義縣新港鄉月眉村2鄰月眉潭78號 | 第一層磚造 突出物一層磚造石綿瓦 | 第一層: 86.25突出物一層: 11.55合計: 97.8 | 涼棚 鐵架石綿瓦 16.88 | 公同共有5分之1 | 32,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413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8,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持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標的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標的之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建物與土地一併承買,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五、拍賣之建築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