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82393號 財產所有人:周清洋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北市 | 士林區 | 海光 | 二 | 712 | 555 | 10000分之780 | 9,60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20068 | 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二小段712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五段163巷37號4樓 | 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房 | 第4樓層: 130.72合計: 130.72 | 陽台10.03 | 全部 | 1,28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第三頁 |
使用情形 | (一)第三人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除去,如處分確定,2006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112年11月16日現場查封時,經檢視外觀無增建,債務人在場稱目前有一間房間出租予他人,其餘部分係自己與家人使用,建物無配賦車位、無欠繳管理費等語。依債權人112年11月22日陳報債務人與第三人租約,租期自111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7千元。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上開第(二)點所示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於113年7月3日核發執行命令除去,故就20068建號建物即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五段163巷37號4樓房屋部分,拍定後點交。惟如上開執行命令經異議而受廢棄、變更或撤銷確定時,承租房間部分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
備註 |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8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18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進行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