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929號 財產所有人:葉有食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澎湖縣 | 馬公市 | 烏崁新 | 1116 | 273.78 | 10分之1 | 200,000元 | 4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為烏崁段828地號、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續上頁) | |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無抵押權設定。二、無三七五租約登記。三、拍賣土地現況:㈠馬公市烏崁新段1116地號:東北側及東南側各有一建物部分坐落其上,中間有私設巷道及二車庫坐落其上,西北側有一建物部分坐落其上,西南側有一建物部分坐落其上,東側、西側鄰建物,上開建物均無門牌號碼。 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分。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