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284號 財產所有人:陳奇祥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宜蘭縣 | 員山鄉 湖北 340-4 | 甲種建築用地特定農業區 | 289.63 | 6分之1 970,000元 194,000元 | ||||||
備考 | 供役不動產湖北段340-6地號 | ||||||||||
2 | 宜蘭縣 | 員山鄉 湖北 116-1 甲種建築用地特定農業區696.77 48分之3 690,000元 138,000元 | |||||||||
備考 |
(續上頁)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340-4地號土地上有員山鄉大湖路91號房屋及水塔鐵架占用;116-1地號有員山鄉大湖二路555巷62號、72號78-1號及活動倉庫、無門牌鐵平房數間占用其上。均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二、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地上建物所有人若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3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