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2104號 財產所有人:游春發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宜蘭縣 | 冬山鄉 香和 330 | 住 宅區 | 15.28 | 4分之1 160,000元 | |||||
備考 | (85執全82)重測前:為香員宅段185之14地號。 | |||||||||
2 | 宜蘭縣 | 冬山鄉 香和 331 人 行步 道用地19.85 4分之1 37,000元 | ||||||||
備考 | (85執全82)重測前:為香員宅段185之28地號。 | |||||||||
3 | 宜蘭縣 | 冬山鄉 香和 332 住 宅區60.18 4分之1 630,000元 | ||||||||
備考 | (85執全82)重測前:為香員宅段185之8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土地三筆相鄰,現況有冬山鄉冬山路一段751巷6號建物占用其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本件土地不點交,買受人應自理並承受其權義。 二、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件拍賣條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應就本件全部土地一併購買。 三、地上建物所有人若符合租地建物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2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