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031649號 財產所有人:劉淑等103人、蕭再枝(歿)、蕭再成(歿)、蕭黃幸藝、蔡金雀、陳寶、蕭純恭、蕭純富、許崇賓律師即蕭美慧之遺產管理人、蕭玲蘭、蕭裕勲、張俊傑、張維政、蕭天恩、蕭翊蓁、謝雅琳、鄭專美、蕭憲聰、蕭添方、黃義傑、陳柏瑋、游佳諭、林泉青、蕭勝結、蕭登仁、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首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蕭渭川、蕭舜升、蕭斐文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社頭鄉 仁雅 158 33.72 全部 800,000元
備考 重測前:崙雅段457-1地號。放領耕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據鑑估報告稱土地為社區內之一宗空地,未直接臨路。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土地有欠繳地政規費,由拍定人自理。
六、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事件,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