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8617號 財產所有人:黃東元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金山區 | 聖德 | 621-1 | 127.54 | 全部 | 50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院於民國113年2月20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621-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金山區三界壇路40巷1號』建物(以下簡稱1號建物)南方約50公尺處,其上部分為雜草,部分為道路。」等語。 本件僅拍賣1筆土地,上揭1號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又倘系封土地上另有其他定著物、農林經濟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上開1號建物及其他定著物、農林經濟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依據民國113年2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標的物土地使用分區為(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農業區,所臨道路(產業道路)寬約3-4米,鄰產業道路地界線約12米。現勘現場為一片雜草地。屬交易普通區,周遭多為農田景觀,未來發展維持現況。至金山市區約1.4公里,市場接近性尚可。大眾運輸條件不佳。」等語。 依據鑑價報告提出之現場照片所示,621-1地號土地部分面積現為道路,其上有鋪設柏油路面及畫設交通標線,現供人車通行,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向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查明。拍定後,倘有通行(地役)權爭議,由拍定人自理。 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