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18138號 財產所有人:陳俊隆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桃園市 大溪區 半屏 310 117.42 全部 3,42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有一鐵皮屋坐落。而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鐵皮屋)之權利人及占有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均為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請自理土地利用關係。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84,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係基於租用基地建築房屋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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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