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9513號 財產所有人:李王蓮花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屏東縣 | 泰武鄉 | 佳平 | 1019 | 13720 | 全部 | 1,10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人陳報債務人自行使用,惟無法到達,其使用情形自屬不明;另據地政人員提出空照圖所示:現原始雜木林,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相關規定之限制。 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若有優 | |||||||
第三頁 |
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有無因地震、颱風等天災(如921地震、莫拉克颱風)之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十、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 ||||||||
標別: 2 | ||||||||
113年司執字039513號 財產所有人:李王蓮花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屏東縣 泰武鄉 | 佳平 | 1060 | 10670 | 全部 | 1,05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人陳報債務人自行使用,惟無法到達,其使用情形自屬不明;另據地政人員提出空照圖所示:現原始雜木林,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相關規定之限制。 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有無因地震、颱風等天災(如921地震、莫拉克颱風)之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十、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