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3254號 財產所有人:蔡明川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宜蘭縣 | 頭城鎮 | 新二圍 | 523 | 1853.82 | 184100分之7674 | 480,000元 | |
備考 |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重測前:二圍段91-1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現況部分建物坐落,其建物門牌號碼為北宜路一段1巷185弄2號至19號及北宜路一段1巷175、181號房屋,其餘為185弄之巷道用地,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 | |||||||
第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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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四、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標土地上之建物專有部分所有人如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七、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