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2997號 財產所有人:李鴻汶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雲林縣 | 斗南鎮 四維 747 27.33 | 24分之1 14,000元 | |||||
備考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重劃前:石龜溪段240-9地號 | |||||||
2 | 雲林縣 | 斗南鎮 四維 751 78.20 3分之1 316,000元 | ||||||
備考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重劃前:石龜溪段240-3地號 | |||||||
3 | 雲林縣 | 斗南鎮 四維 754 15.93 12分之1 16,000元 | ||||||
備考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重劃前:石龜溪段241地號 | |||||||
4 | 雲林縣 | 斗南鎮 四維 755 37.03 6分之1 75,000元 | ||||||
備考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重劃前:石龜溪段241-2地號 | |||||||
5 | 雲林縣 | 斗南鎮 四維 761 40.47 24分之1 21,000元 |
(續上頁) | ||||||||
備考 |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重劃前:石龜溪段240-5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747、754地號土地為道路,騎樓,空地,751地號土地上有平房,755地號土地為空地,761地號土地為空地,部分建物。另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均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9,000元。 四、無他項權利。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 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 |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22997號
土
雲林縣
斗南鎮
斗南鎮
四維段 小段 747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4,000 元
8坪(27.33平方公尺) x 24分之1
8坪(27.33平方公尺) x 24分之1
拍賣總底價
442,000
442,000
土
雲林縣
斗南鎮
斗南鎮
四維段 小段 76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1,000 元
12坪(40.47平方公尺) x 24分之1
12坪(40.47平方公尺) x 24分之1
拍賣總底價
442,000
442,000
土
雲林縣
斗南鎮
斗南鎮
四維段 小段 75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6,000 元
23坪(78.20平方公尺) x 3分之1
23坪(78.20平方公尺) x 3分之1
拍賣總底價
442,000
442,000
土
雲林縣
斗南鎮
斗南鎮
四維段 小段 754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6,000 元
4坪(15.93平方公尺) x 12分之1
4坪(15.93平方公尺) x 12分之1
拍賣總底價
442,000
442,000
土
雲林縣
斗南鎮
斗南鎮
四維段 小段 75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5,000 元
11坪(37.03平方公尺) x 6分之1
11坪(37.03平方公尺) x 6分之1
拍賣總底價
442,000
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