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5307號 財產所有人:吳融昇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鹿港鎮 新宮 52 22.93 全部 1,20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建物(現場懸掛門牌鹿港鎮永豐路臨83號)坐落,部分為道巷。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0元。
四、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鹿港福興都市計畫住宅區。
五、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負擔其風險。
六、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但須提出其為所有權人及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得准許。如關係人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