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6113號 財產所有人:陳煥昇、馬嘉煌、馬培瀛、馬美君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溪湖鎮 大溪 756-1 52 全部 1,102,000元
備考 陳煥昇權利範圍1643分之1043,馬嘉煌、馬培瀛、馬美君權利範圍各4929分之600。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大榕樹,並有鐵皮設施堆置資源回收物。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為債務人出租予第三人經營資源回收廠堆置物品。
故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2,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20,400元。
四、土地之使用分區為溪湖鎮都市計畫墓地用地(尚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
五、變賣分割共有物,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