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6082號 財產所有人:丁文華(即丁源進之限定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台西鄉 尚德 182 800 全部 557,000元
備考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與鄰地作為混合作為魚塭使用,部分土地上有雜草,因與鄰地無土堤區隔,且查無實際收穫權人,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5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第三頁
(續上頁)
三、保證金新台幣:112,000元。
四、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耕地現耕所有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又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七、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八、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書狀費未繳納,拍定後由拍定人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亦不得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