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90457號 財產所有人:欽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中山區 長安 三 177 27 10萬分之26211,600,000元
備考
2 臺北市 中山區 長安 三 177-1 66 10萬分之26213,950,000元
備考
3 臺北市 中山區 長安 三 201 1109 10萬分之262166,750,000元
備考
第三頁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4樓層: 221.09合計: 221.09陽台30.82、花台3.70
1 3760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三小段201地號--------------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99號4樓之111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全部 17,350,000元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分3753建號之持分
2 3783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三小段177、177-1、201地號--------------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99號地下5層11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地下5層: 942.08合計: 942.0826分之2 7,70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3760及3783建號建物位於臺北市中山區「松江商務廣場」大樓,據該商務廣場總幹事陳稱標的3760建號建物(即4樓之1號)為債務人欽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人心苑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使用,財團法人泰山文化基金會未使用;另該建物現出租予承租人心苑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承租使用中,屋內供俸有土地公、關聖帝君、蓮花生大士及財寶天王等神像,租期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25,000元,目前無訂立新租約;另依該公司職員陳稱承租人心苑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承租整個建物,僅其中1間房間留有債務人欽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文件。因本件租賃契約係成立於本院為假扣押查封登記(106年5月8日)之後,且業已屆期,故拍定後點交。
二、3783建號建物位於地下五層,現作為停車場使用,雖債務人表示實際使用情形為D5平面車位、D11上下機械車位(現由承租人心苑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使用中),惟本院衡酌不動產登記謄本並未記載停車位之位置與編號,且總幹事表示不清楚車位具體所在位置,亦無分管契約,及現場D5車位記載泰山5,D11上層車位記載泰山D11、下層車位記載彬泰D11,地下五層沒有懸掛欽泰牌子的車位,有懸掛欽泰牌子的車位是位於地下二層等情,佐以所有權登記方式為獨立建號之應有部分,乃認3783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且共有人亦無優先承買權。
三、17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原屬第三種住宅區)、177-1及20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原屬第二種商業區)。
四、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月31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06105號函覆,自103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2月1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089953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3年2月6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33034152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核能安全委員會113年2月7日核輻字第1130002146號函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五、本件係拍賣標的3760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及標的3783建號建物應有部分,376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3783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續上頁)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7,3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47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