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8748號 財產所有人:莊定鴻即莊清賓即宋清賓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仁愛鄉 眉溪 60 8260.00 全部 1,600,000元
備考 莊定鴻即莊清賓即宋清賓、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予以執行。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高低落差,現況為雜木林,未臨路。
三、拍賣土地因無路可達,有無地上物不明,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四、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1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出,投標無效。
五、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森林區農牧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0,000元。
標別: 乙
113年司執字018748號 財產所有人:莊定鴻即莊清賓即宋清賓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仁愛鄉 眉溪 71 6870.00 全部 1,320,000元
備考 莊定鴻即莊清賓即宋清賓、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予以執行。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高低落差,現況為雜木林,未臨路。
三、拍賣土地因無路可達,有無地上物不明,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四、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1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出,投標無效。
五、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森林區林業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