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3975號 財產所有人:林洪男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苗栗縣 頭份市 親民 19-4 4240.97 全部 3,100,000元
備考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耕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113年6月20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頭份市親民段19-4地號土地部分雜木林,部分為水泥道路。
二、113年6月24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為雜木林、雜草地,臨道路,無租賃關係或他人占用情形。
三、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如為第三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道路部分均不點交),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