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5558號 財產所有人:林清全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新港鄉 板頭 576 94.77 4分之1 27,000元
備考
2 嘉義縣 新港鄉 板頭 774 73.76 3分之1 38,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000元。
四、本件拍賣774之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576、774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576地號部分為道路,774地號未鄰路,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