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5558號 財產所有人:林清全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嘉義縣 | 新港鄉 板頭 576 94.77 | 4分之1 27,000元 | |||||
備考 | ||||||||
2 | 嘉義縣 | 新港鄉 板頭 774 73.76 3分之1 38,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000元。 四、本件拍賣774之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576、774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576地號部分為道路,774地號未鄰路,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