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6959號 財產所有人:林冠宏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永靖鄉 永南 744 18.98 | 12810分之124440,000元 | |||||
備考 | ||||||||
2 | 彰化縣 | 永靖鄉 永南 824 45.29 3分之1 22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744地號土地為空地,惟地形狹長面積不大,需鑑界始能確認;本件824地號土地為巷道。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中。依鑑價報告所載,二地號皆單面臨路,744地號目前為空地;824地號本身作2米巷道使用。 二、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及使用現況,本件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 六、本件824地號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
第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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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據鑑價報告所附彰化縣永靖鄉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744地號土地屬63年5月24日發布實施永靖都市計劃案,使用分區為農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劃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