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75119號 財產所有人:姜沛筑、蘇傳舜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中和區 秀山 594 9066.08 100000分之224,700,000元
備考 姜沛筑、蘇傳舜各100000分之11
2 新北市 中和區 秀山 594-1 7.5 100000分之228,000元
備考 姜沛筑、蘇傳舜各100000分之11
3 新北市 中和區 秀山 594-2 0.27 100000分之22200元
備考 姜沛筑、蘇傳舜各100000分之11
4 新北市 中和區 秀山 594-3 7.56 100000分之228,000元
備考 姜沛筑、蘇傳舜各100000分之11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3172 新北市中和區秀 鋼骨鋼 二十七層: 26.83 全部 1,600,000元
第三頁
(續上頁)
山段594地號--------------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82號27樓之6筋混凝土造層41樓(住家用)合計: 26.83
備考 含共同使用部分4252、4255、4258建號。姜沛筑、蘇傳舜各2分之1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據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12日現場執行筆錄,查封物現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據債務人代理人陳報屋況無明顯漏水、火災痕跡,且無非自然死亡等情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316,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70,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已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五、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始得辦理過戶,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各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拍定後其上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