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13161號 財產所有人:翁健銘(即翁舜堂之繼承人)、翁靜心(即翁舜堂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 553 410 1分之1 9,14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553地號位於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99號北方約50公尺之雜木林,有部分建物占用,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上開建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應由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1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30,000元。
第三頁
四、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
標別: 乙
112年司執字113161號 財產所有人:翁健銘(即翁舜堂之繼承人)、翁靜心(即翁舜堂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 三 554 22 1分之1 490,000元
備考
2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 三 555 26 1分之1 580,000元
備考
3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 三 555-1 1 1分之1 30,000元
備考
4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 三 556 1 1分之1 3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554、555、555-1、556地號位於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99號北方約50公尺之雜木林,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二種住宅區,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