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77777號 財產所有人:郭桂炫、劉力銓、劉力豪、劉明清、劉瑞萍、劉定安、劉韻姍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 885 116.74 公同共有48分之327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該土地係三峽區佳福路18號三榮駕訓班之用地,其上無建物占用,現作道路駕駛練習用地;債權人另陳報三榮駕訓班負責人稱其係向土地所有權人承租此標土地。
二、本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
備註 一、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標依次順序拍賣,請投標人出價。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本標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標別: 乙
112年司執字177777號 財產所有人:郭桂炫、劉力銓、劉力豪、劉明清、劉瑞萍、劉定安、劉
韻姍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 884 223.99 公同共有48分之3345,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該土地係三峽區佳福路18號三榮駕訓班之用地,其上無建物占用,現作道路駕駛練習用地;本標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如非屬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另本標土地上有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設定區分地上權,拍定後隨同移轉,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二、本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
備註 一、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標依次順序拍賣,請投標人出價。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0元。
四、本標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標別: 丙
112年司執字177777號 財產所有人:郭桂炫、劉力銓、劉力豪、劉明清、劉瑞萍、劉定安、劉韻姍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 885-1 211.5 公同共有48分之3490,000元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該土地係三峽區佳福路18號三榮駕訓班之用地,其上無建物占用,現作道路駕駛練習用地;另本標土地上有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設定區分地上權,拍定後隨同移轉,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二、本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
備註 一、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標依次順序拍賣,請投標人出價。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本標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標別: 丁
112年司執字177777號 財產所有人:郭桂炫、劉力銓、劉力豪、劉明清、劉瑞萍、劉定安、劉韻姍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 750 1802.35 公同共有48分之31,40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該土地自三榮駕訓班橫越台三線道,係三峽河道。
二、本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
備註 一、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標依次順序拍賣,請投標人出價。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0元。
四、本標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標別: 戊
112年司執字177777號 財產所有人:郭桂炫、劉力銓、劉力豪、劉明清、劉瑞萍、劉定安、劉韻姍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 886 622.77 公同共有48分之31,450,000元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該土地係三峽區佳福路18號三榮駕訓班之用地,其上無建物占用,現作道路駕駛練習用地;債權人另陳報三榮駕訓班負責人稱其係向土地所有權人承租此標土地。
二、本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
備註 一、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標依次順序拍賣,請投標人出價。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0,000元。
四、本標之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標別: 己
112年司執字177777號 財產所有人:郭桂炫、劉力銓、劉力豪、劉明清、劉瑞萍、劉定安、劉韻姍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三峽區 佳興 931 6.77 公同共有48分之35,5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該土地從三峽區介壽路二段181號至185號建物穿越佳福路,其上有一間無門牌號碼長型鐵皮屋;本標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如非屬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債權人另陳報鐵皮屋所有人為劉翰,伊並無占有權源等情。
二、本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除買受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另上開鐵皮屋所有人如屬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則該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且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備註 一、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標依次順序拍賣,請投標人出價。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5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
四、本標之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