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2674號 財產所有人:林丞遠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苗栗縣 後龍鎮 頭湖 505 49435.00 16分之1 1,700,000元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3年7月9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2水池,依空照圖似有1水塔,其餘為雜木林。
二、上開土地上如有水塔,該水塔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八、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九、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