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0243號 財產所有人:林淑娟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萬里區 中萬里加投龜吼 161 4700.00 全部 142,50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3600萬元,第二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3000萬元,拍定後塗銷。
二、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13年5月1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以編號502117號電線桿為中心,標的位於南方約25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另依鑑定報告略載:本案土地位於新北市路燈定位編號502117號對面之山坡地『或位於玉田路三普夢想家社區停車場出入口(公車及客運玉田路站牌)西方約70-190公尺處之山坡地』,現場臨玉田路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其他經濟農林作物、無地上建物等語。本件因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查訪,未能確認是否確無建物、農林作物等情,故本件僅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四、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萬里都市計畫」之「第二種別墅區」。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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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3年6月6日新北工建字第1131079842號函覆,表示參考「新北市萬里區公所111年11月29日新北萬工字第1113025542號函略載:經查本所現有建築執照檔案,該地號土地無申請農舍、雜項執照及就地整建資料可稽」、「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1年11月25日新北工建字第1112287862號函略載:經查本地號土地無申請建築執照」等語。是本件拍賣之土地是否為法定空地且有無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例如已無容積可使用),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相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故本件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得標人不得以土地為法定空地、使用上受有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本件拍賣程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2,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