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75175號 財產所有人:蔡敬偉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霧峰區 | 新埔 | 357 | 1447.75 | 3分之1 | 2,70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據地政人員稱及鑑定報告記載:拍賣之357地號土地未臨路,現為整地完畢之農地。本件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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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10,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標的無他項權利設定。 五、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無三七五租約。 六、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七、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