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15058號 財產所有人:許耀威即許榮志之繼承人、許榮華即許榮志之繼承人、許榮富即許榮志之繼承人、許榮貴即許榮志之繼承人、許明鳳即許榮志之繼承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北市 | 士林區 | 天山 | 一 | 621 | 104 | 44分之1 | 490,000元 |
備考 | 第二種住宅區。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㈠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2年5月10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621地號土地係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7段114巷36弄道路,並有同巷34弄3號、5號建物後方占用等語。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2年5月26日函復稱621地號土地係經本局65年3月20日線字第0835號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非屬建築基地範圍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
備註 | 一、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㈠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㈡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㈢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3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