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116550號 財產所有人:劉品晨即劉美鳳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新社區 | 水底寮 | 上水底寮 | 417-56 | 1420.00 | 4分之1 | 550,000元 |
備考 | 合併自:417-57、-114、-120、-121地號,因分割增加地號:417-1060、417-1061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詳備註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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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單獨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土地(417-56地號):55萬元。 保證金:16萬元。 二、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 三、拍賣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現況不臨路,部分空地,部分種植檳榔樹,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四、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 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五、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