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1740號 財產所有人:吳榮華、吳金宏、吳金鐘、吳青鍾、吳月娥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澎湖縣 | 湖西鄉 | 成功南 | 533 | 1287.77 | 公同共有1分之1 | 2,000,000元 | 400,000元 | |
備考 |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雜草、銀合歡叢生,人員無法進入,距離北側道路約95公尺,有無地上物以實測為準。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土地全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
使用情形 | 1.拍賣不動產係變賣分割拍賣,倘非共有人拍定,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2.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3.無三七五租約。 4.本件拍賣之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
備註 |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並應達底價,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