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6967號 財產所有人:郭秋容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六腳鄉 六腳新 318 4928.71 274860分之1566113,000元
備考 乙種建築用地
2 嘉義縣 六腳鄉 六腳新 329 926.25 18分之1 206,000元
備考 乙種建築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318、329地號土地(1)、地籍謄本記載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2)、已領有鄉公所之農舍使用執照,且興建農舍,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4,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318、329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五、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應買人或買受人對剩餘標的不得拒絕承買。
六、本件拍賣之318、329地號土地上另有數棟建物、未保存登記建物、香蕉作物、農舍,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故土地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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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八、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