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2479號 財產所有人:楊境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臺南市 | 仁德區 興安 658 166.93 | 48分之1 60,000元 | |||||
備考 | 道路用地。 | |||||||
2 | 臺南市 | 仁德區 興安 711-1 61.45 12分之1 320,000元 | ||||||
備考 | 住宅區。 | |||||||
3 | 臺南市 | 仁德區 興安 712 24.7 12分之1 120,000元 | ||||||
備考 | 住宅區。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編號1土地為道路,編號2、3土地現為空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五、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六、本件訂於民國113年9月24日下午3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