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42372號 財產所有人:蔡尚郎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南市 安南區 幸福 552 102.20 4分之1 1,550,000元
備考 引用95執全助第62號假扣押案件。 重測前 : 海尾寮段409-27地號。內有部分法定空地。
2 臺南市 安南區 幸福 553 9.81 4分之1 150,000元
備考 引用95執全助第62號假扣押案件。 重測前 : 海尾寮段410-75地號。內有部分法定空地。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557 臺南市安南區幸福段552地號--------------臺南市安南區府安路六段27巷22弄6號住家用、加強磚造、二層樓一層: 55.34二層: 55.34合計: 110.684分之1 580,000元
備考 引用95執全助第62號假扣押案件。包含未保存登記建物全部
(續上頁)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113年5月會同鑑定時,查封建物為債務人親屬居住,一樓前後方有增建,三樓有增建(神明廳)。
據鑑定報告書所載,查封建物現為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經詢問現住人,該建物尚無顯著資訊顯示為海砂屋或輻射屋,依外觀目視尚難認定有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致不堪使用情況,亦尚無顯著資訊提供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6,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建物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五、拍賣之建物,含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一樓面積約46.5平方公尺、三樓面積約55.34平方公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審慎投標。
七、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八、本件訂於民國113年9月18日下午3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