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40895號 財產所有人:鄭弘林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高雄市 | 大樹區 | 維新 | 1083 | 2706.73 | 10000分之50 | 1,50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九曲堂段765-26地號。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 | 建築式樣主要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 | 附屬建物主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建 物 門 牌 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合 計 要建築材料及用途14層: 81.84合計: 81.84陽台10.15 | 全部 2,500,000元 | |||||
1 | 1044 | ||||||
高雄市大樹區維新段1083地號--------------高雄市大樹區九大路157號14樓17層樓中之第14層鋼筋混凝土造 | |||||||
備考 | |||||||
2 | 1063 | 高雄市大樹區維新段1083地號--------------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份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5986.17合計: 5986.1710000分之571,90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點交 | ||||||
使用情形 | 本件於民國113年7月11日查封時,屋內為4房1廚1衛,管理員稱建物現由債務人自住,有汽車機械停車位,無機車車位。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9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80,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積欠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 六、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22 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一次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