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49669號 財產所有人:林山景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臺南市 | 安南區 保安宮 592 122.47 | 42分之1 70,000元 | |||||
備考 | 「住三-1」住宅區。本案查封。 | |||||||
2 | 臺南市 | 安南區 保安宮 593 18.86 42分之1 10,000元 | ||||||
備考 | 道路用地。本案查封。 | |||||||
3 | 臺南市 | 安南區 保安宮 594 122.27 42分之1 70,000元 | ||||||
備考 | 住宅區。本案查封。 | |||||||
4 | 臺南市 | 安南區 保安宮 595 18.97 42分之1 10,000元 | ||||||
備考 | 道路用地。本案查封。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優先承買權)一、民國113年1月30日查封時,編號1土地現況為空地,編號2、4土地現況為巷道,編號3土地現況部分空地,部分為鐵皮停車棚。 二、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3土地現為停車場,編號3、5土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現為道路。 | |||||||
第四頁 |
(續上頁) | |
三、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地上物、鐵皮停車棚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地上物、鐵皮停車棚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共有物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份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倘公同共有人欲主張優先承買權者,需以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名義為之,或提出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資料。共有人若就其所共有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 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五、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七、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九、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票匭號碼是否正確。 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 十、本件訂於民國113年10月1日上午10時30分第1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妥股。 |
相關物件
112司執字第149669號
土
臺南市
安南區
安南區
保安宮段 小段 594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000 元
36坪(122.27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36坪(122.27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60,000
160,000
土
臺南市
安南區
安南區
保安宮段 小段 59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000 元
5坪(18.97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5坪(18.97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60,000
160,000
土
臺南市
安南區
安南區
保安宮段 小段 59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0,000 元
5坪(18.86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5坪(18.86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60,000
160,000
土
臺南市
安南區
安南區
保安宮段 小段 592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70,000 元
37坪(122.47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37坪(122.47平方公尺) x 42分之1 不點交
拍賣總底價
160,00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