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6416號 財產所有人:張華英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卓溪鄉 古風 46 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9700 全部 350,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2 花蓮縣 卓溪鄉 古風 46-2 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369 全部 15,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3 花蓮縣 卓溪鄉 古風 46-3 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9699 全部 350,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因車輛無法到達,依航照圖(空照圖)指封,據地政人員稱為雜木林,僅46-3地號土地臨路;另據鑑價報告指稱本標土地有長良林道通過,然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1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143,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標別: B
113年司執字006416號 財產所有人:張華英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卓溪鄉 清水 619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15220 3分之1 300,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因車輛無法到達,依航照圖(空照圖)指封,據地政人員稱為雜木林;另據鑑價報告指稱本標土地有產業道路穿越通過,然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二、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七、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