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509號 財產所有人:余志明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瑞穗鄉 瑞北 234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2094.3 全部 1,00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種植水稻,未一併估價拍賣,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本件分3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20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標別: B
113年司執字003509號 財產所有人:余志明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瑞穗鄉 瑞北 212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1361.14 全部 650,000元
(續上頁)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種植芒果,未一併估價拍賣,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本件分3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13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標別: C
113年司執字003509號 財產所有人:余志明
編號土 地 坐 落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瑞穗鄉 備考瑞北 237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1196.51 全部 580,000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大部分種植芒果,少部分種植水稻,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本件分3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116,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