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7864號 財產所有人:石祐任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魚池鄉 | 水社 | 812 | 136.00 | 全部 | 28,800,000元 | |
備考 | 石祐任、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地上權不塗銷。 二、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商業區用地。 三、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812地號土地上有魚池鄉日月街89之5號平房。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現出租予王OO經營臻藏台灣寶玉石企業社,租約自112年12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25,000元。 四、土地上有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五、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民法第426條之2或土地法第104條之規定,得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依同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設定地上權予南投縣仁愛鄉農會,但地上權人並未實際利用該土地,參照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945號判例意旨,本件地上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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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6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