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45773號 財產所有人:洪吉源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使 用地類別 | 使用分區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芳苑鄉 | 芳山 | 1066 | 空白 | 空白 | 347.72 | 10分之1 | 25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沙山段410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部分空地,部分有建物坐落,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由共有人使用中,故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保證金新台幣:50,000元。 三、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四、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五、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條規定,本院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