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2718號 財產所有人:林素美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宜蘭縣 | 五結鄉 大吉三 271 1039.38 | 36分之1 408,000元 | |||||
備考 |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重測前:大吉段170地號、(95執全742) | |||||||
2 | 宜蘭縣 | 五結鄉 大吉三 270 493.44 9分之1 744,000元 | ||||||
備考 |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重測前:大吉段171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三、本件標的271地號於96年1月3日假扣押查封時,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門牌號碼:五結鄉大吉路70號,非本件拍賣標的),據在場第三人稱地上建物之三合院,左側廂房部分係債務人使用,正堂由其改設置『聖德堂』道壇。嗣本院於113年3月26日現場履勘271地號時,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大吉五路396巷30、32號建物坐落其上,其餘為水泥空地及小部分短期蔬菜;本件標的270地號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現況大部分為休耕菜園,其餘有芭蕉樹、墳墓坐落其上;另依估價報告指出兩筆土地未臨路;以上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五、本標27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六、本標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七、本標之土地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制不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5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