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11377號 財產所有人:陳景雲即馮億盛之遺產管理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竹田鄉 新田 999 1752 4分之1 1,460,000元
備考 其他登記事項: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共有人種植檳榔樹,因債務人目前未實際使用該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6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2,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五、優先承買:本件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且係拍賣應有部分,下列之人有優先承買權,其次序如下:(一)耕地之承租人。(二)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三)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四)共有土地未現耕之他共有人。若其中一優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同順序及其後順序之優先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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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為(一)、(二)或(三)順位聲明優先承買者,應提出現耕之證明。。
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標別: 2
112年司執字011377號 財產所有人:陳景雲即馮億盛之遺產管理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竹田鄉 新田 1000 875 4分之1 1,45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暫727屏東縣竹田鄉新田段1000地號--------------屏東縣竹田鄉頭崙村玉塘埤11號一層 一層: 57.76合計: 57.764分之1 6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為債務人與共有人共同使用,其餘為種植檳榔樹,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2,000元。
四、使用分區: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主張優購須土地與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建築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七、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