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2206號 財產所有人:朱金豐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苗栗縣 | 南庄鄉 | 北獅里興 | 獅頭驛 | 986 | 5160 | 全部 | 860,000元 |
備考 | 農牧用地/山坡地保育區 | |||||||
(續上頁)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 一、113年5月2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986地號現為雜木林、無臨路,車輛無法到達。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無路可達,拍定後不到場點交。又如土地有鑑界之須要,拍定後應逕洽地政機關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請投標人注意。 三、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2,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一)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五、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故僅具原住民身分者得為應買,投標人應將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