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6536號 財產所有人:李榮來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萬里區 | 下萬里加投 | 員潭子 | 68-1 | 16775.00 | 27分之1 | 910,000元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經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及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68-1地號位於萬里區員潭20號建物東南方約106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有一無門牌建物占用,占用權源不明。標的之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 | |||||||
第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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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其使用開發是否需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後上開法律關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二、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三、本件土地上有他人建物,使用權源不明,如有地上權或租地建物情形,地上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購權。 四、本標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2,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