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1250號 財產所有人:吳振發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四湖鄉 三崙 1177 992 全部 553,000元
備考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1177地號土地現在長滿雜草之空地,其上似有墳墓坐落,惟須經鑑界始能確定。據債權人陳稱:本件拍賣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如債權人所述為真,則拍定後得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5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1,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五、本件拍賣標的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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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無他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