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1250號 財產所有人:吳振發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雲林縣 | 四湖鄉 | 三崙 | 1177 | 992 | 全部 | 553,000元 | |
備考 |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本件拍賣之1177地號土地現在長滿雜草之空地,其上似有墳墓坐落,惟須經鑑界始能確定。據債權人陳稱:本件拍賣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如債權人所述為真,則拍定後得依現況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5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1,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五、本件拍賣標的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無他項權利。 |
相關物件
113司執字第021250號
土
雲林縣
四湖鄉
四湖鄉
三崙段 小段 1177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553,000 元
300坪(992.00平方公尺) x 全部
300坪(992.00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553,000
553,000